电话专线: 4008-00-2044|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 ABOUT US

行业新闻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PED认证的性质


PED认证的性质按照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为消除贸易壁垒,确保产品的自由流通。产品的技术标准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出于安全、健康或环境保护等原因,各国政府可以制订强制性的产品技术法规。


PED就是欧共体成员国就承压设备安全问题在法化上取得一致而公布的强制性法规。

PED认证而言,产品技术标准不是强制性的,除非用户指定,制造者可自由选择任一技术标准,包括中国标准(如GB15O)。但PED范畴的所有承压设备均必须强制性的满足指令附录I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PED的意义是用一个统一的认证方案代替欧共体成员国原有的规则。它对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符合性评审要求适用于欧共体的所有成员国。CE标志是一种象征,表明其符合有关指令的要求,可以自由地进入欧洲市场和投入使用

PED认证的范围

PED的管辕范围是最高许用压力PS大于0.5巴的承压设备,包括锅炉、容器、管道、承压附件、安全附件以及组合件。承压附件是指具有操作功能的承压壳体,如阀门、过滤器、压力计等。

安全附件是指具有防止承压设备超出允许极限的装置。

包括直接限制压力的装置如安全阀,爆破膜和具有停止和锁闭作用的限制装置如压力开关、液位开关等。组合件是指制造商将几个承压设备组装成一个完整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功能件,从最简单的压力锅直至复杂的水管锅炉。

PED认证中不覆盖的范围


  • 供排水管网的管道;

  • 指令87/404/EEC简单压力容器所覆盖的设备;

  • 为船用、移动车辆的运行的设备;

  • 油气油气井压力的地下储罐,管汇等;

  • 动力机被外壳;

  • 排气和进气的消音器;

  • 盛装碳酸饮料的瓶子和罐头;

  • 最高许用压力不超过7巴、P*V不大丁500bar.l,用于运输和配送饮料的容器;

  • 热水采暖系统的散热片和管子;

  • 用于储存液体而液面上气体压力不大F0.5巴的容器。